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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弘強

     在台灣,門號使用人數高達2900萬,也就是說每個人平均都有一個以上的手機門號,也幾乎每個人都有被電話行銷的經驗。

  電銷第一名是貸款,第二名是詐騙,第三名大概就是保險了。金管會雖然對保險行銷/電銷愈來愈嚴格,擁有電銷部門之保險業當然也會自律;但是!仍然會有不肖的電銷人員使用不當的話術(騙術)讓保戶買到不需要的商品,輕則多花保費,重則增加負擔,揹負循環卡債😢;最嚴重者,誤以為買對商品,而把原先已投保多年之保險解約,等到疾病或意外發生,才驚覺電銷投保之商品沒賠😯!
  
  各位朋友們,如果是您或您的親友遇到此一情形,我們該如何應對處理呢❓❓

 🔸先說明保險電銷程序如下→
1️ 通話中(行銷中):電銷人員表達『身分』及『證號』,並『確認』準保戶身分。

2️ 通話中(行銷中):電銷人員『完整說明商品』,並『不得違反』相關法律及規定。

3️ 通話中(行銷中):保戶確定回答『了解商品』,並『確定要投保』。

4️ 保險公司製作保單,掛號或雙掛號寄送至保戶之帳單地址,『必須有人簽收』。

5️ 保戶擁有『10天契約撤銷期』,時間內『可撤銷保單』,保險公司退還保費。時間一過保險即不可撤銷。

 🔸假設電銷人員在『合法銷售』的前提下,陳先生於民國107年8月1日,在電話中同意投保;保險公司於8月8日核保完成,8月15日保單製作完成。保單於同年9月1日寄送至帳單地址,陳先生同日簽收。

💡1️ 8月15日之前:在保單製作完成之前,都可以提出取消投保之要求。(各家規定不一,有的能口頭申請,有的則必須填寫文件)
取消完成,即可拿回或刷退已繳保費。

💡2️ 8月15日之後:由於保單已製作完成,所以如果要取消,則需要填寫『新契約撤銷申請書』。提出申請並在電銷人員『確認保戶確實要撤銷』,以及合理工作天數後,即可拿回或刷退已繳保費。

💡3️ 9月12日以後(含):最棘手的當然是已過了契約撤銷期,甚至過了數年,才發現上段陳述→保險完全不合需求!那我們該怎麼辦呢?下集待續。

💫P.S:除了之前曾發文報告過申訴程序外,要如何順利並快速地讓保險公司退還保費,甚至賠償損失呢?

㊙️㊙️保險公司重視的順位如下 :
1. 保險公司申訴部
2. 保險局
3. 金管會
4. 媒體
5. 消基會
(評議中心,跟第一線申訴無直接關連,用仲裁單位形容較為適合)

所以,日前協助朋友處理一件電銷撤回投保之案,就是請保戶平和的跟電銷人員說:如果不處理,將發函以下單位 :

🔺正本:保險公司申訴部
🔻副本:金管會;保險局;消基會,另外再投   書媒體。

如此處理,您一定能順利的撤回原投保內容,並拿回保費😁。

https://tw.appledaily.com/new/realtime/20180327/1322918/

圖2.jp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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